各相关二级学院、各有关部门:
河北省社科规划办将于2017年9月下旬集中办理本年度第三批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鉴定工作,请我校在研的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把握研究进度,按照要求组织结项鉴定材料,认真做好结项工作。
一、结项范围
根据《项目管理办法》规定,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自批准之日起,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为1年,不得延期;基础理论研究报告、论文类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;著作类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--3年。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半年。超期结项将不再发放第二批资助经费。在研项目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。
二、结项要求
1、项目负责人按《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的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结项,并提交《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申请书》(以下简称《鉴定申请书》)及有关结项材料。
2、上述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,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。申请延期必须填写《项目执行变更申请书》(简称《项目变更申请书》),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。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半年。
三、材料报送
1、《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申请书》;
2、《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》复印件;
3、《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通知书》复印件;
4、《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管理协议书》复印件;
5、《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登记表》;
6、项目研究成果简介;
7、项目研究阶段性及最终成果;
8、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;
9、《项目执行变更申请书》(有变更事项的提交);
上述材料1式4份,用 A4 纸打印,左侧装订,封面加厚,并注明“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××××年度项目”及项目名称、立项编号、项目类别、项目负责人、项目组成员,材料按上述顺序编排。研究成果为著作的,可将著作单放(提交4本原著),其它材料按上述要求装订。
四、学校备案材料
另外提供“项目结项校内审批表”、“成果摘要”(1000字左右)各一份,无需胶状。
五、电子版材料
以下3个电子版材料二级单位统一汇总并以“学院名称+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”建文件名打包提交;个人结项材料电子版请以“项目批准号+姓名+项目名称” 命名
(1)项目最终成果的《成果简介》电子版具体要求如下:
分为两部分组织材料:第一部分包括项目名称、项目批准号、主持人及成果完成人姓名;第二部分包括成果的主要内容、重要观点和对策建议、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。 (要求word版)
(2)《河北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报送汇总表》电子版具体要求如下:
省社科规划结项证书为项目组成员人手一本,因此《汇总表》信息填写应涉及每一证书持有人的工作单位和身份证信息(身份证号码列表格数字格式改为“文本”再填写)。请项目负责人认真核对、填写。
省社科规划项目实行“成果论”,最终成果中未署名的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。
(3)《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申请书》.
请将“项目鉴定申请书”、“成果简介”和“结题报送汇总表”电子版发送到邮箱:kfq_kyc@163.com 。
六、截止时间
不受理个人申报,请二级单位汇总后于2017年9月15日下午4点前将统一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提交到科研处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及电话:王大江 8076155
附件: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(2017.9)